乐鑫科技: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3  乐鑫科技(68801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2日,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0年3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24日,公司对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0年第一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3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0-015)。

(3)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7)。

(4)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4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5)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10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6)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7)2021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及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其中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40,239股,归属人数共108人。

(8)2021年5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及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其中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1,030股,归属人数共2人。

(9)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10)2021年11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及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其中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6,905股,归属人数共6人;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12,589股,归属人数共23人。

(11)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

年3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12)2022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其中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四次归属3,523股,归属人数共10人。

(13)2022年4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其中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35,619股,归属人数共97人。

(14)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8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1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0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乐鑫科技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16)2023年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其中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950股,归属人数共5人。

(17)2023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其中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2,282股,归属人数共11人。

(18)2023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0年第一期、2021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其中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23,373股,归属人数共82人;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4,953股,归属人数共3人。

(19)2023年7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0年第一期、2021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其中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1,351股,归属人数共2人。

(20)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1)2023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其中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119股,归属人数共1人。

(22)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为:2023

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271%或毛利较2018年增长271%,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2023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205%或毛利较2018年增长205%,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80%。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4] 11838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306.49万元,较2018年增长202%;2023年度公司实现毛利58,124.85万元,较2018年增加142%,未满足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归属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01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95名,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017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7名,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93股。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继续执行归属程序。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