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查股网  2024-10-31  乐鑫科技(68801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45,389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由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登记。

一、 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 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86)。

(3)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0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89)。

(4)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10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2)。

(5)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2023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4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2023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6)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此议案已经通过第二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10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 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归属数量(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二、其他激励对象
技术骨干(6人)90,77845,38950.00%
总计(6人)90,77845,38950.00%

注:截止本公告发布日,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处于第一个归属有效期内,共6名激励对象完成股票登记45,389股,无剩余已满足条件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股份。历次股份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2022年、2023年、2023年第二期、2023年第三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对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64.50元/股调整为45.36元/股,剩余可归属数量由67,434股调整为94,410股。

截止2024年10月16日,1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632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1. 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归属人数共6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5,389股。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上海申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出具了《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申亚会验字(2024)第0055号),审验了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并办理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根据此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6名激励对象缴纳45,389股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2,058,845.12元,所有股权认购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因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不改变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截至2024年10月11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2,200,431.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112,200,431.00元。

2024年10月29日,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已完成过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