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大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