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大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7号)同意注册,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77,09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9.19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0,329,353.05元,扣除总发行费用45,437,451.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891,901.80元。实际到账金额计人民币483,927,75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扩大升级研发中心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3,000万元用于扩大升级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4年4月26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注) | 12,000.00 | 12,807.43 |
2 | 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 | 9,410.00 | 已结项 |
3 | 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900.00 | 已结项 |
4 |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 2,000.00 | 已结项 |
5 |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大升级项目(本次拟结项项目) | 13,000.00 | 10,632.48 |
注: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 100%系投入的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大升级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可予以结项,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A)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B) | 预计投入比例(%) | 尚未投入的金额(C=A-B) | 账户利息收入(C)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D=A-B+C) |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大升级项目 | 13,000.00 | 10,632.48 | 81.79% | 2,367.52 | 628.32 | 2,995.84 |
注:(1)未投入金额包含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金额;
(2)以上数据如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故形成了少量资金节余。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大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995.8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其中该项目尚未投入的金额包含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金额,鉴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承诺待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待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完毕后,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五牛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0201013401034448)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大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大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