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5-08  安集科技(688019)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安集科技股票代码:688019债券简称:安集转债债券代码:11805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5月14日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9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 11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3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5

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6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7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8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9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22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6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议。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通讯会议并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登入会议的股东无权参与通讯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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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4日14: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5001号金桥综合保税区T6-5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9、《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写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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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4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情况,编写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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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5月14日

议案三: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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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议案四: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对2024年所开展的各项工作的总结,分别撰写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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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议案五: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4年财务情况分析

(1)主要会计数据如下列表格所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835,015,178.351,237,871,129.224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643,641.69402,733,766.5032.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6,270,031.60322,000,921.0863.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3,210,493.99336,234,683.5346.69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00,956,681.012,124,045,086.3827.16
总资产3,451,756,060.582,603,401,095.7332.59

(2)财务数据分析如下: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501.5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8.24%,其中化学机械抛光液同比增长43.73%,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同比增长78.91%。公司从2019年到2024年的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45%。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公司始终坚守核心业务,持续深耕“3+1”技术平台及其应用领域,产品研发创新能力得到持续加强。同时,公司高效实施各产品线市场拓展计划,积极推进新订单、新客户、新应用的获取,新产品、新客户、新应用的导入顺利,产品研发进展及市场拓展情况均实现预期。另外,公司始终坚持客户第一,持续深化客户合作,紧密围绕客户需求,积极配合客户上量节奏,部分产品顺利进入放量阶段,销售收入实现稳健增长。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627.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3.44%,主要原因有:(1)公司不断加强与客户紧密合作,积极扩充产品品类,产品结构更

多元化,同时由于部分产品线生产效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报告期内毛利率有所增长;(2)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健增长;(3)公司在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和管理有序的同时,持续提升内部管理和经营效率,期间费用合计增长幅度40.05%低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48.24%;(4)由于汇兑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的影响,财务收益同比增加2,052.46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64.3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51%,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变动影响以外,本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较小。2023年,因部分较重大的政府项目完成验收并需部分确认为其他收益,致使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可比基数较大。基于此,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32.51%。

二、2025年度财务预算

基于2025年度总体经营计划,秉持担当精神,积极开展跨部门协作,凭借使命必达的坚定工作态度,为公司打造健康、稳健的财务体系。在工作推进中,重点聚焦利润率、毛利率、资产负债率等关键经营指标,通过科学的财务管理与资源优化配置,持续维护公司的财务健康,助力公司达成中期与长期战略目标,推动公司行稳致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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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议案六: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643,641.6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21,387,226.8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4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6,315,813.81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129,213,274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后剩余股本为129,090,465股,若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090,709.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比例约11.47%,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89%。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29,213,274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后剩余股本为129,090,465股,合计转增38,727,1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67,940,414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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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

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长主要薪酬由基本年薪及绩效年薪组成:

1、基本年薪:199.2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绩效年薪: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根据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经确认,董事长2024年度绩效年薪为174.8888万元(税前)。

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除董事长外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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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度,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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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5月14日

议案九: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且在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展现了丰富的经验与专业服务的能力。

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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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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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议案十二: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余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

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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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议案十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九)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附件一: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公司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2024年,半导体行业从低谷逐渐复苏,市场分化趋势显现。安集科技得益于多年深耕高端半导体材料领域的丰富经验、清晰的战略定位和坚定的决心,精准卡位,充分把握市场动态和机遇,顺利完成2024年既定目标,实现阶段性战略目标,又一次延续了稳健增长势头,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安全防控持续进阶,治理结构深度贯彻,筑牢发展的稳固根基公司倡导“尊重、关怀、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价值观,坚持以安全生产为第一要务,将职业健康与安全保障放在首要位置。2024年,公司持续提升安全标准要求,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管理,增强隐患防范意识,完善预防机制,严格执行内部6S巡查管理体系,强化属地管理,组建专业救援行动组,持续优化隐患排查和加强应急能力。公司同样重视知识产权与企业信息安全建设,视其为发展基石。2024年,在知识产权方面,公司成功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再认证。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获取控制、维护控制、运用控制、信息利用控制、风险管理、维权与争议处理控制等一系列制度,积极培育创新氛围,同时加强公司全流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从研发到应用各环节着手,确保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不受侵害;信息安全领域,公司进一步强化IT安全管理制度标准。鉴于信息及自动化系统安全对生产、研发、办公等核心业务的重要性,采用先进技术方案,涵盖网络防护、数据加密、权限管理等,全方位防止敏感商业数据、知识产权及研发成果泄露,筑牢安全防线。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确保安全合规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执行独立董事改革

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公司积极响应《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不断优化独立董事的履职环境,确保其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等多个关键治理环节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和独立判断作用。为了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充分履职,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和资源支持。独立董事人均现场办公天数达到16.83天,他们通过实地调研、与管理层沟通、查阅公司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依据。公司将在既有成就的基础上,以更加坚定的步伐深化安全防范与治理体系建设。把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及完善的治理结构作为驱动发展的强劲引擎,稳步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创新研发深度延展,市场地位日益稳固,助力公司达成阶段性战略目标公司始终秉承“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理念,持续投入研发,提升创新能力,公司坚定高端领域的战略定位,围绕液体与固体表面的微观处理技术,专注于芯片制造过程中工艺与材料的最佳解决方案,成功搭建“3+1”技术平台及应用领域,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在化学机械抛光液板块,公司凭借创新引领产品升级,不断强化对现有客户的吸引力,稳固市场优势。与此同时,依托深厚的行业积累、可靠的技术支持与强大的供应实力,积极拓展新客户资源,探索新应用场景,大力开拓市场份额:铜及铜阻挡层抛光液、介电材料抛光液、钨抛光液、基于氧化铈磨料的抛光液、衬底抛光液及新应用的化学机械抛光液等各类产品线的研发进程及市场拓展顺利,客户用量及客户数量均达到预期,多个产品平台中的多款产品在成熟制程和先进制程的客户完成测试论证并持续量产销售。

公司在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领域,致力于攻克领先技术节点难关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持续拓展产品线布局,目前已涵盖刻蚀后清洗液、光刻胶剥离液、抛光后清洗液及刻蚀液等多种产品系列,广泛应用于逻辑电路、3DNAND、DRAM、CIS等特色工艺及异质封装等领域。报告期内,在刻蚀后清洗液方面,先进制程刻蚀后清洗液研发及产业化顺利,持续上量并扩大海外市场;在抛光后清洗液方面,先进制程碱性抛光后清洗液进展顺利,快速上量。

公司在电镀液及添加剂领域,完成了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及先进封装领域的电镀液及添加剂产品系列平台的搭建,并且在自有技术持续开发的基础上,通过国际技术合作等形式,进一步拓展和强化了平台建设,包括技术平台及规模化生产能力平台,从而提升了公司在此领域的一站式交付能力。报告期内,电镀液本地化的生产供应进展顺利,持续上量;集成电路大马士

革电镀、硅通孔电镀、先进封装锡银电镀开发及验证按计划进行。

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加快建立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供应的能力,一方面优化产品性能,提升现有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保障公司产品长期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报告期内,参股公司开发的多款硅溶胶应用在公司多款抛光液产品中并实现量产,销售持续上量;公司通过自研自建的方式持续加强了氧化铈颗粒制备的自主可控能力,自产氧化铈磨料应用在公司产品中的测试论证进展顺利,多款产品已通过客户端的验证并实现量产供应,部分产品在重要客户实现销售,并有产品实现新技术路径的突破,显著提高客户良率。

公司持续专注投入,已成功打破了国外厂商的垄断并已成为众多半导体行业领先客户的主流供应商。根据TECHCET公开的全球半导体抛光液市场规模测算,最近三年公司化学机械抛光液全球市场占有率分别约7%、8%、11%,逐年稳步提升。公司湿电子化学品中的清洗液已在全球市场崭露头角,根据TECHCET全球半导体专用清洗液市场规模测算,2024年公司清洗液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4%。

公司继续坚持“立足中国,服务全球”的战略定位,沿着既定的发展路线和市场拓展规划,保持与现有客户积极紧密的合作关系,并努力拓展新客户。凭借公司多年来积累的丰富经验,依托已建立的产品技术平台,坚持创新驱动和客户至上的理念,持续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及解决方案,解决客户痛点,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客户粘度,巩固市场地位。继续加大力度开拓中国大陆地区成熟制程和先进制程的市场的同时,公司投入更多资源积极拓展中国台湾地区及海外客户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83,501.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64.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627.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4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顺利完成上市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实现原设置的战略目标。自2019年至2024年,公司销售收入增长154,960.50万元,年化增长率45.09%,远超所属板块的全球市场增长率,全球市占率稳步提高;成功搭建“3+1”技术平台及应用领域:实现化学机械抛光液板块全品类产品矩阵和一站式解决方案的搭建,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板块领先技术节点多产品线布局,成功建立电镀液及添加剂产品平台实现电镀高端产品系列国产突破,并建立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供应的能力;同时在研发软硬件能力提升、产能布局、体系建设、安全质量管理、人才发展、国际市场拓展、品牌影响力等多方面取得显著发展。

?重燃奋进精神,深植文化推动组织提效,支持安集长足发展

公司在不断加强产品布局和创新研发,铸造硬科技实力的同时,高度重视人才软实力的培育,双管齐下,稳步前行。2024年是公司成立二十周年,值此之际,公司以企业文化为核心驱动力,全面深化人员效能提升,将安集创业精神重新诠释,汇聚成“创领奋进、挚诚共赢”的文化理念推广传播,并完成公司二十周年纪录片拍摄,同时组织多场内外部感恩回顾活动,对于巩固公司品牌形象、增强内部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作用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将企业文化建设视为重中之重。以“心·引力”为名的企业文化组织机制再升级,一方面,大力加强团队建设,精心完善福利体系,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团建活动,有效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创意与组织才能,积极策划各类文化活动,对“创领奋进、挚诚共赢”的文化理念进行深入阐释与传播。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加深了员工对企业文化内涵的理解,更促使员工将这些理念切实转化为日常工作中的自觉行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持续发力。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薪酬和激励体系,启动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253,162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股权激励工具融入于薪酬管理体系,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累计参与股权激励271人,其中离职率仅为6.6%,为提升公司人员稳定性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实现了可持续性的长效激励机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已达606人,相较于2023年末增长了29.49%。其中,研发和技术人员数量为307人,较2023年增长16.29%,占员工总人数的50.66%,团队规模和技术实力显著提升,为公司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撑。

“让未来更绿色、更美好、更挚诚”的ESG愿景已作为价值基础与企业文化紧密结合,深度融入企业文化与日常运营中。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企业,为社会和地球做贡献”的理念,致力于在公司战略以及日常运营中融入绿色发展理念,使安集科技的长足发展支持世界的可持续发展!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持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时间会议名称序号议案
2024/4/15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和2024年度薪酬调整的议案》
15《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7《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8《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19《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20《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1《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3《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4《关于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25《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6《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7《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4/2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6/2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8《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7/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2024/8/2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4/9/2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10/2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在上述会议中,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运作。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保障。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2次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名称序号议案
2024/5/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0《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7/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专门委员会在内部控制有效性、定期报告编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方面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四)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公司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公司未来发展及经营计划公司作为一家以科技创新及知识产权为本的高端半导体材料企业,始终致力于高增长率和高功能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坚持“立足中国,服务全球”的战略定位。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始终坚定发展战略,充分把握市场变化所带来的机遇。未来,公司将坚守定位,持续开拓创新,深化与国内客户合作并积极开拓全球市场。同时,公司将在现有业务和技术的基础上,持续稳健地通过自建、合作或并购等方式延伸半导体材料产业链,目标成为世界一流的高端半导体材料供应伙伴。2025年公司经营计划为:

1.持续加强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管理,完善预防机制,实现全公司合规合法经营,确保公司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安全;

2.通过共享价值和责任,提供卓越的性能和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致力于使公司成为客户的首选合作伙伴;

3.通过国内外持续扩张的市场份额,以及由技术进步和成本效益驱动的商业机会,实现持续的稳健增长,以满足中期和长期的企业目标;

4.通过重振公司的创业精神,构建开放、信任、合作、使命必达的工作环境,以增强和更新组织的活力;

5.在选定的行业和技术领域中寻找并购增长的机会,并探索对公司未来有可能性的孵化技术以确立未来增长曲线。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附件二: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7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名称序号议案
2024/4/15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6《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4/2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6/2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4/7/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2024/8/2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9/2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10/2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公司治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相应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

4、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完成第一期归属事宜;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述内容均经过监事会审议。

6、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持续建立、完善、落实相应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合理、有效,相关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7、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持续依法行使监事会各项职权,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审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依法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监事会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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