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安集转债”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3-03  安集科技(688019)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安集转债”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集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安集科技提前赎回“安集转债”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555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305,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83,05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5年4月7日至2031年4月6日止。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89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4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安集转债”,债券代码“11805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安集转债”自2025年10月1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68.11元/股。鉴于(1)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安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8.11元/股调整为129.00元/股;

(2)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登记工作,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关于可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归属完成后,“安集转债”的转股价格129.00元/股调整为128.73元/股;(3)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剩余归属登记工作,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归属完成后,“安集转债”的转股价格128.73元/股调整为128.70元/股。“安集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28.70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安集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2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安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167.31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本次提前赎回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安集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安集转债”全部赎回。

同时,为确保本次“安集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安集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即2025年9月3日至2026年3月2日)交易“安集转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张

债券持有人名称债券持有人身份期初持有数量期间合计买入数量期间合计卖出数量期末持有数量
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2,561,04002,561,0400
合计-2,561,04002,561,0400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均未交易“安集转债”。

如未来上述主体交易“安集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安集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128.7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如“安集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安集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如投资者持有的“安集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安集转债”赎回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行使“安集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安集科技本次提前赎回“安集转债”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安集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康杰 包建祥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