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26  方邦股份(688020)公司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喻建国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其中,监事崔成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