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福环保: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月30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4,897股,占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50元/股,最低价为16.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377.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7.4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4,897股,占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50元/股,最低价为16.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377.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