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6  瀚川智能(68802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10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学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72)

5、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2-076)。

6、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8、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6.18万股(调整后)。由于4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938万股(调整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15Z0043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3亿元,其中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89亿元。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营业收入达到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5.25%;换电团队层面营业收入未达到触发值,换电团队归属比例为0%。因此,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6.1439万股(调整后)。

综上,合计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4177万股(调整后)。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及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