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立案
?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一审判决结果:确认苏州凌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蔡昌蔚签订的《股权 转让定金协议》已解除;驳回本诉原告苏州凌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 求;驳回反诉原告蔡昌蔚的全部反诉请求。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本次诉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公司之 间的纠纷,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 二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江苏省苏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26) 苏05 民终2829 号】及苏州凌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创科技”)的《民 事上诉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本次案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因定金合同纠纷被凌创科技起诉至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并收到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 苏0591 民初1356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 月15 日披露的《关于 实际控制人持有控股股东股权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质押、被司法冻结、轮候 冻结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凌创科技与蔡昌蔚签订的《股权
转让定金协议》已解除;驳回凌创科技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蔡昌蔚的全部反诉请 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16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 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通知,得知其收到了江苏省苏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26)苏05 民终2829 号】及凌创科技《民 事上诉状》,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2、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
3、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 本次诉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公司之间的纠纷,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为一审判决后凌创科技上诉的二审立案阶段,暂未开庭审理。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