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瀚川: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5-29  ST瀚川(688022)公司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4 月修订)》第12.9.1 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6 年5 月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5 条规定,在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 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 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6 年4 月修订)》第12.9.1 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6 年5 月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 视,并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有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将持 续优化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主要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积极督促资金归还,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已向实际控制人发送《关于督促关联方限期清偿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确 认函》,收到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出具的《关于<关于督促关联方限期清偿非经营 性占用资金的确认函>的说明》,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沟通,因其受有关案件的 影响,无法立刻偿还全部占用资金。公司多次进行催促,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在 2026 年6 月30 日之前解决。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794.46 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尚有302.24 万元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尚未解决。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该问题的解决进度,并及时公告,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合规意识

为进一步夯实规范运作基础,公司将制定并发布《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 理制度》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这两项制度明确了资金占用的 “红线”与“底线”,严格界定了经营性资金往来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界限, 并规定了对违规行为的严厉问责机制。

同时,由审计委员会牵头,公司已经组织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专项 合规培训。确保核心管理层清晰认知资金占用的法律后果,树立“不占用、不违 规”的红线意识。

(3)优化业务流程,严抓采购环节管控

为从源头遏制无商业实质支付采购款的行为,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工程部 负责人、研发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等核心人员组成的采购决策委员会。重大 采购项目的定点、定价及供应商准入必须经由委员会集体审议,确保决策透明。 所有采购申请必须对应明确的业务项目或生产需求,杜绝无真实业务背景的盲目 采购。公司财务部与内审部门已启动针对预付款项的专项核查行动,重点通过检 查历史交易习惯、核销情况及交易对手背景进一步核实采购项目的真实性。

(二)未能及时发现、亦未能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更正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已组建由财务总监负责的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小组,全面梳理2022 年 -2024 年度财务数据,逐项核实收入、存货及现金流量表等差错事项的影响金额,

并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相关调整分录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 议,并在财务报告中完成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3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8)。

针对上述事项已开展对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深入学习《企业 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通过案例剖析与实操演 练,强化对准则的理解与运用,确保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5 条规定,在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 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 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