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恒信息: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安恒信息(688023)公司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9月27日,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已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顺利办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5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安恒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920号),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5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22,120,052.5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29,955.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21,990,097.50元,增加后股本为78,956,350.00元。

2023年9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I1160号),对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353,614.5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634.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350,980.50元,增加后股本为78,958,984.00元。

新增股份登记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78,826,395 股 增 加 至 78,958,984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78,826,395.00元增 加 至78,958,984.00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条款的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形成新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82.6395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95.8984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882.639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895.8984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结果,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

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