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恒信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恒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安恒信息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18,51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6.5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29.63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9,472.4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57.20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69号)。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6号)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112,271股,发行价格为324.2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3,332.1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230.5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101.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318.20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项目 | 金额(万元) |
首发募集资金净额 | 95,157.20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88,317.04 |
其中:2019年募投项目支出 | |
2020年募投项目支出 | 25,500.82 |
2021年募投项目支出 | 31,985.94 |
2022年募投项目支出 | 20,178.08 |
2023年募投项目支出 | 10,652.2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5,536.23 |
其中:2019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261.34 |
2020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2,425.55 |
2021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1,631.10 |
2022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791.91 |
2023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426.32 |
减:2022年募投项目完工募集资金结余补流 | 0.10 |
2023年募投项目完工募集资金结余补流 | 58.09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2,318.20 |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9,653.28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项目 | 金额(万元) |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 131,101.57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71,815.93 |
其中:2021年募投项目支出 | 11,987.31 |
2022年募投项目支出 | 24,380.68 |
2023年募投项目支出 | 35,447.94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5,167.64 |
其中:2021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354.17 |
2022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2,806.32 |
2023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2,007.15 |
2023年12月310日募集资金余额 | 64,453.28 |
其中: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 | 34,800.00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9,653.2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先后制定及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度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截止余额 | 存储形式 |
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202021429900545649 | 380.28 | 活期 |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301040160013544641 | 11,937.92 | 活期 |
合计 | 12,318.2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截止余额 | 存储形式 |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301040160018504517 | 2,215.61 | 活期 |
浙商银行朝晖支行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310011710120100026569 | 9,701.37 | 活期 |
浙商银行朝晖支行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310011710120100026600 | 3,056.15 | 活期 |
工行钱江支行 | 上海安恒互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1202021429900590394 | 4,557.55 | 活期 |
宁波银行玉泉支行 | 上海安恒智慧城市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71090122000202794 | 8,773.32 | 活期 |
宁波银行玉泉支行 | 成都安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1090122000202850 | 1,349.27 | 活期 |
合计 | 29,653.28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现金管理审议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个年度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4,800万元,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发行银行
发行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起始日 | 结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杭州银行杭州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3/11/8 | 2024/2/8 | 2.70 |
杭州银行杭州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3/12/18 | 2024/3/18 | 2.70 |
杭州银行杭州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6,800.00 | 2023/12/20 | 2024/1/20 | 2.65 |
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 | 定期存款 | 22,000.00 | 2023/10/23 | 2024/2/1 | 2.65 |
合计 | 34,8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结项,报告期内,节余募集资金580,917.56元用于补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安全运营能力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恒信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226,258.7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100.15 | |||||||||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95,157.20 |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0,652.20 | |||||||||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131,101.57 |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35,447.9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0,132.9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云安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 否 | 15,383.11 | 16,828.01 | 16,828.01 | 0.00 | 17,599.67 | 771.66 | 104.59% | 2022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大数据态势感知平台升级项目 | 否 | 11,268.70 | 10,705.72 | 10,705.72 | 0.00 | 10,705.72 | 0.00 | 100.00% | 2021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慧物联安全技术研发项目 | 否 | 9,652.65 | 9,652.65 | 9,652.65 | 2,590.24 | 10,138.66 | 486.01 | 105.03% | 2023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工控安全及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升级项目 | 否 | 3,983.37 | 3,755.57 | 3,755.57 | 0.00 | 3,755.57 | 0.00 | 100.00% | 2021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慧城市安全大脑及安全运营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11,947.14 | 11,947.14 | 11,947.14 | 4,498.06 | 12,218.95 | 271.81 | 102.28%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 否 | 8,778.24 | 8,778.24 | 8,778.24 | 0.00 | 9,158.11 | 379.87 | 104.33% | 2022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0.00 | 15,447.42 | 447.42 | 102.9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安全运营能力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9,143.99 | 19,143.99 | 19,143.99 | 3,563.90 | 9,292.96 | -9,851.03 | 48.54% | 2025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小计 | - | 95,157.20 | 95,811.31 | 95,811.31 | 10,652.20 | 88,317.04 | -7,494.27 | 92.1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数据安全岛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38,257.19 | 38,257.19 | 38,257.19 | 6,911.11 | 13,528.09 | -24,729.11 | 35.36%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涉网犯罪侦查打击服务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0,216.18 | 10,216.18 | 10,216.18 | 1,558.42 | 1,828.02 | -8,388.16 | 17.89%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创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45,429.65 | 45,429.65 | 45,429.65 | 18,751.03 | 32,128.25 | -13,301.39 | 70.72%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网络安全云靶场及教育产业化项目 | 否 | 12,541.34 | 12,541.34 | 12,541.34 | 3,156.12 | 3,576.22 | -8,965.12 | 28.52%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一代智能网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7,924.13 | 17,924.13 | 17,924.13 | 2,141.83 | 16,740.04 | -1,184.09 | 93.39%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车联网安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733.08 | 6,733.08 | 6,733.08 | 2,929.45 | 4,015.31 | -2,717.77 | 59.64%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小计 | - | 131,101.57 | 131,101.57 | 131,101.57 | 35,447.94 | 71,815.93 | -59,285.64 | 54.7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226,258.77 | 226,912.88 | 226,912.88 | 46,100.15 | 160,132.97 | -66,779.91 | 70.5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安全运营能力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个年度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因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结项,报告期内,节余募集资金580,917.56元用于补流。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系该项目募集资金2019-2022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佳佳李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