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恒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5年3月26日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5年3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3楼会议室召集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范渊先生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七、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一: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8月,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102,498,747元减少为102,272,396元,总股本由102,498,747股减少为102,272,39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鉴于此,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并修订《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49.8747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27.2396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249.8747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227.2396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