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普特: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6  杰普特(688025)公司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赵崇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激光事业部副总经理、制造总监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6日

附件:

刘明先生简历刘明,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9月至2006年7月于华中科技大学学习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任深圳威谊光通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技术支持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激光事业部副总经理、技术支持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通过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6,500股。刘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