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特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洁特生物(688026)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志春、洪炜、刘佳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