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盾量子: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20  国盾量子(6880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0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盾量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1-023)。

4、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5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6、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9、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10、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1、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2、2022年7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13、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4、2023年2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15、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首次授予部分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前述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400股;

鉴于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作废处理前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