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沃尔德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德”、“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沃尔德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163,75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4.3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486,949,965.66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48,267.69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6,801,697.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56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0,895.00
20,895.00
标的公司项目建设
25,545.38
22,000.00
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4,200.00 4,200.00
重组相关费用 1,600.00 1,600.00
52,240.38 48,695.00
注:标的公司项目建设系惠州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合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标的公司项目建设
2023 |
年
月
2024 |
年
月
注:标的公司项目建设系惠州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确定的,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一是由于受外部客观环境的影响造成项目建设工期滞缓;二是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10月到账,滞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开始时间2021年7月。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4年6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一)审议情况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