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德: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2.88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9月30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0)、《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232,059.3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88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虚拟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51,933,828×0.12)÷153,413,344≈0.11884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3-0.11884)+0]÷(1+0)=22.88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8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7.4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57%;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8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3.7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28%。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