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微医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10  南微医学(6880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4-040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4
普通股股东人数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09,638,11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09,638,11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8.570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8.570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隆晓辉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龚星亮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关于选举隆晓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8,903,24899.3297
1.02关于选举冷德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8,897,86599.3248
1.03关于选举许禄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8,897,85599.3248
1.04关于选举冀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8,898,05499.3249
1.05关于选举CHANGQING LI(李常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8,904,50599.3308
1.06关于选举张博先108,880,87599.3093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关于选举解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8,959,68499.3812
2.02关于选举吴应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8,954,49499.3764
2.03关于选举万遂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1,746,15292.8018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关于选举苏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08,960,08199.3815
3.02关于选举程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01,710,76092.7695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关于选举隆晓辉先生为公司15,470,43498.2218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冷德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5,465,05198.1876
1.03关于选举许禄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5,465,04198.1875
1.04关于选举冀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5,465,24098.1888
1.05关于选举CHANGQING LI(李常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5,471,69198.2298
1.06关于选举张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5,448,06198.0797
2.01关于选举解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5,526,87098.5801
2.02关于选举吴应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5,521,68098.5471
2.03关于选举万遂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8,313,33852.7814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陶洪飞、陆佳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