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30 |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 公告编号:2024-098 |
转债代码:118007 |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石网科”)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重元”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及权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元禾重元持有山石网科13,149,771股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比例为7.30%;本次权益变动后,元禾重元持有山石网科9,011,609股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比例为5.00%。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正常权益变动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元禾重元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8栋2楼 |
法定代表人 | 苏州工业园区重元并购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 |
表:姚骅) | |
出资额 | 人民币150,33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338896641P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通讯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8栋2楼 |
成立日期 | 2015年4月28日 |
经营期限 | 2015-04-28至2026-04-26 |
经营范围 | 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苏州工业园区重元并购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0.22%、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3.26%、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66.52% |
2、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00%。具体变动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2年9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因“山石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180,223,454股增加至180,232,169股,元禾重元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2023年3月8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元禾重元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71,381股;2024年12月16日,元禾重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6,781股,减持完成后,元禾重元持有公司股份9,011,6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降至5.00%。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股数(股) |
元禾重元 | 无限售流通股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5月31日 | 2,102,288 |
集中竞价 | 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2月8日 | 586,652 | ||
集中竞价 | 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11日 | 1,282,441 | ||
集中竞价 | 2024年12月16日 | 166,781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石网科13,149,771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山石网科总股本的7.3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石网科9,011,609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山石网科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元禾重元 | 无限售流通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3,149,771 | 7.30% | 9,011,609 | 5.00%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之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时的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减持及权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