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查股网  2026-06-27  山石网科(68803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30.SH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可转债代码:118007.SH 可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编制。中金公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3

第三章 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 14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 ...... 17

第五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25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7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28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29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30

第十章 重大事项 ...... 31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32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发行经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8日;经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1月17日。

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21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2,674,3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6,74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817.2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925.7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170号《验资报告》。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01号文同意,公司26,74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4月2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山石转债”,债券代码“118007”。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简称:山石转债

(三)发行规模: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6,743.00万元。

(四)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即自2022年3月22日至2028年3月21日。

(六)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5%、第六年2.8%。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2年3月22日,T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28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9月2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3月2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6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4%(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

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二)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山石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山石网科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483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483手可转债。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80,223,454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267,430手。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26,743.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七)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②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③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④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⑥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拟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④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⑤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⑥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提议;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③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6,743.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32,277.0010,530.00
2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研发项目22,393.0016,213.00
合计54,670.0026,743.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券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2】1057号),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了《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2〕4552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山石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出具了《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4742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山石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出具了《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4〕3289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山石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出具了《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5〕3294号),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山石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出具了《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6〕3346号),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山石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6次。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事项基本情况信息披露情况
股东减持股份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原为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截至2025年2月7日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已公告
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变更法定代表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专门委员会成员及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已公告
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为-137,208,201.10元,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损失。已公告
评级调整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出具了《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5〕3294号),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山石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已公告
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山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52元/股向下修正为16.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16日起生效。已公告
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增补独立董事由于“山石转债”部分转股,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增加;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11名,增设1名独立董事与1名职工代表董事,同时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人数由3名调整为4名。已公告

第三章 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英文):Hillstone Networks Co.,Ltd.中文简称:山石网科普通股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普通股股票简称:山石网科普通股股票代码:688030可转债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债债券简称:山石转债可转债债券代码:118007法定代表人:叶海强董事会秘书:尚喜鹤成立日期:2011年7月20日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景润路18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578177101Y邮政编码:215153联系电话:0512-66806966传真号码:0512-66806207公司网址:www.hillstonenet.com.cn电子信箱:ir@hillstonenet.com经营范围:信息网络通信软件及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以及与通信技术相关的方案设计、技术咨询、自有技术转让及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2025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元)911,405,334.74996,589,519.06-8.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3,542,956.50-137,208,201.10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96,560,576.86-151,005,942.88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9,738,305.28-90,212,983.42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738-0.7613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738-0.7613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906-0.8397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41-13.69减少9.7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77-15.07减少8.70个百分点
项目2025年末202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 增减
总资产(元)1,963,288,075.631,985,452,032.75-2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31,391,609.79922,498,947.25-1.12%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140.5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354.3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扩大

41.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56.0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扩大30.17%。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践行“控费增效、健康发展”经营策略,持续强化成本与费用管控,着力打造高效运营组织;通过向重点产品、战略行业、重要区域集中资源,提升投入产出比,同时深化外部协作,渠道生态的商机贡献与资源协同效应持续释放。但受行业整体需求疲软、市场竞争加剧、硬件成本波动,以及组织架构优化调整、核心技术研发持续投入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暂遇阶段性承压,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同比出现较大变化。2025年,公司持续优化人员结构、加强费用管控,全年销售人员人均产出基本持平,销售费用同比下降约19.45%,期间费用同比下降约

10.62%,公司的运营管理效率稳步提升。另外,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取得重要突破,ASIC安全专用芯片成功研发落地,相关新产品已于2026年初在各行业多个项目陆续中标或入围,为公司后续业绩复苏筑牢了坚实的技术与市场基础。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2,674,3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6,74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817.2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925.7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17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2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3,873.40万元,收到专户理财收益241.38万元,收到专户利息收入96.37万元,扣除专户手续费0.03万元。

2023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967.47万元,收到专户理财收益

269.94万元,收到专户利息收入74.82万元,扣除专户手续费0.02万元。

2024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481.23万元,收到专户理财收益

219.51万元,收到专户利息收入10.14万元,扣除专户手续费0.03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322.1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515.69万元(其中专户募集资金本金9,603.61万元,理财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912.08万元;期末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4,515.69万元,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6,000.0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41.58万元,收到专户理财收益18.03万元,收到专户利息收入2.34万元,扣除专户手续费0.02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963.6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894.46万元(其中专户募集资金本金7,962.03万元,理财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932.43万元;期末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4,894.4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于2022年3月31日与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山石”)为“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增资人民币6,00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北京山石开立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2022年5月12日,北京山石与公司、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北京山石增资人民币6,000.00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事项已完成。

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8112001012700651871募集资金专户24,802,593.53
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110906363210904募集资金专户24,141,985.34
合计---48,944,578.87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持有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2,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为4,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及“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5,925.7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41.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963.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10,212.7210,212.7210,212.721,616.258,061.53-2,151.1978.942026年9月30日
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研发项目15,713.0015,713.0015,713.0025.339,902.15-5,810.8563.022026年9月30日
合计25,925.7225,925.7225,925.721,641.5817,963.68-7,962.0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详见注5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之“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之“四、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之“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之“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之“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之“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之“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之“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现金管理产品不得抵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科创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注5: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6年9月30日。注6:上表各项加总数与合计数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山石作为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4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4月25日)后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度,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产品名称收益类型购买金额购买日期到期日期收益金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6,000.002024/12/272025/3/2715.5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苑路支行定期存款固定收益型2,400.002025/1/72026/1/7-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2025/1/132025/2/130.83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2025/3/52025/6/50.66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2025/3/62025/6/61.01
合计--9,300.00--18.03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持有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2,400.00万元;注2:上表各项加总数与合计数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宏观市场环境和下游需求波动,网络安全行业下游需求增速呈现阶段性放缓,同时,公司近年来持续通过降本控费等措施推进利润修复,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6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违规情形。

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山石网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山石网科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第五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

本期“山石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二、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及有效性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设立专项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3、充分发挥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1、制定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设立专项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指定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充分发挥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已与中金公司签署了《受托管理协议》。中金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通过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定期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收集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账单、现场检查等方式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偿债保障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25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存在应召开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表:本息偿付安排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还本付息方式付息日债券期限(年)到期日
118007.SH山石转债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3月22日62028年3月21日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表: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报告期内利息兑付情况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情况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情况
118007.SH山石转债公司已于2026年3月23日支付自2025年3月22日至2026年3月21日期间的利息,按约定付息,无违约情形不适用不适用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90,104.01万元、99,658.95万元及91,140.5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4,080.12万元、-13,801.81万元及-19,589.41万元。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825.44万元、-9,021.30万元及-10,973.83万元。受行业需求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硬件成本波动,以及组织架构优化调整、核心技术研发持续投入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暂遇阶段性承压。2023-2025年,公司历经三年深度调整与优化升级,在核心技术研发攻坚、管理组织效能提升及业务结构优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26年起,公司前期战略布局与持续投入逐步进入成果兑现期,经营业绩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改善,为实现稳健增长筑牢坚实基础。此外,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整体而言,发行人偿债意愿良好。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融资能力和现金流基本稳定,未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

中金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的变化情况。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无。

第十章 重大事项报告期内,除股东减持股份、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变更法定代表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评级调整、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增补独立董事等事项外,发行人未出现重大事项,具体详见“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

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此页无正文,为《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