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环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查股网  2025-03-11  星环科技(6880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87,448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87,44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宜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4、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5、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姓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归属数量 (万股)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李一多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3.07970.985632.0031%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149人)111.539427.759224.8873%
合计(150人)114.619128.744825.0785%

注:1、本次归属数量已剔除13名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1名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31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本次拟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情况。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四位小数。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0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3月14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8.7448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的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等待期届满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本总数120,842,068287,448121,129,516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20,842,068股增加至121,129,516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3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3号),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3月3日12时止,公司已收到15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12,952,406.88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贰拾捌万柒仟肆佰肆拾捌元(?287,448.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664,958.88元。2025年3月7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926,439.80元,基本每股收益为-2.42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21,129,516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448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24%,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