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上佳: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
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3.0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62.7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20.31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7月13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治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51)。
4、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3)。
5、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1、本次归属人数:69人(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情形),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49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36人;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吴佩芳 | 中国 |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 60.00 | 0 | 0% |
2 | 杨铠璘 | 中国 | 副董事长、总裁 | 23.00 | 0 | 0% |
3 | 吴鹏 | 中国 | 董事、副总裁 | 23.00 | 0 | 0% |
4 | 释加才让 | 中国 | 董事、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26.00 | 0 | 0% |
5 | 夏菲 | 中国 | 副总裁 | 20.00 | 6.00 | 30% |
6 | 刘帅 | 中国 | 副总裁 | 30.00 | 0 | 0% |
7 | 侯玉勃 | 中国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15.00 | 0 | 0% |
8 | 章丽娟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5.00 | 1.50 | 30% |
9 | 曹静武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18.00 | 5.40 | 30% |
10 | 胡晨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3.50 | 1.05 | 30% |
11 | 程景琳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2.50 | 0.75 | 30% |
12 | 龙波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2.50 | 0.75 | 30% |
小计 | 228.50 | 15.45 | 6.76% | |||
二、其他激励对象(共44人)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44人) | 160.00 | 47.25 | 29.53% | |||
合计 | 388.50 | 62.70 | 16.14% |
(2)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啜艳明 | 中国 | 副总裁 | 5.00 | 1.50 | 30% |
2 | 胡晨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0.50 | 0.15 | 30% |
小计 | 5.50 | 1.65 | 3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共34人)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34人) | 62.20 | 18.66 | 30% | |||
合计 | 67.70 | 20.31 | 30% |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13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83.0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62.7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20.31万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相关限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4、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股本总数(股) | 561,368,496 | 830,100 | 562,198,596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61,368,496股增加至562,198,596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且公司股本总数变动比例较小,因此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29日出具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26日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100038号),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公司向69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3.01万股,截至2023年6月26日,公司共收到69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8,201,388.00元,其中计入股本830,1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371,288.00元。
2023年7月7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89,643.51元,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562,198,596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01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5%,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