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上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9月
目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1 ...... 5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三、股东大会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四、在主持人宣布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广大投资者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七、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1名律师为计票人,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于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9月13日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14:3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7号院
会议召集人: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 持 人:董事长吴佩芳女士
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就上述授信额度内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额度。
随着公司碳碳热场、石英坩埚、碳碳负极材料以及高性能汽车碳陶制动盘等各项业务稳步推进,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相关具体事项。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