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上佳: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3-12-23  天宜上佳(68803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12月

目录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1 ...... 5

议案2 ...... 6

议案3 ...... 7

议案4 ...... 8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三、股东大会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四、在主持人宣布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广大投资者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七、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1名律师为计票人,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于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12月28日9:15-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4:30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7号院会议召集人: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 持 人:董事长吴佩芳女士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

议案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

议案3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收费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3)。

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

议案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