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上佳: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解除留置的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解除留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佩芳女士被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
公司于近日收到吴佩芳女士通知,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吴佩芳女士的留置措施。
目前吴佩芳女士能够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公司副董事长杨铠璘女士不再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以及不再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职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