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新材: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宜新材”或“公司”)及董事长吴佩芳女士、全资子公司江油天力新陶碳 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新陶”)为被告。
?涉诉金额:3,603.82 万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用。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原被告均可在法定期限 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该判决最终生效并 进入执行阶段,会对公司的现金流、资产状况以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 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 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 月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力新陶收 到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案号: (2025)豫0194 民初33212 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邦银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银金融”)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 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二、本次诉讼的一审判决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2025)豫0194 民初33212 号),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天力新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邦银金融支付租金及留 购价款36,038,221.9 元;
2、被告天力新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邦银金融支付违约金(以 每期逾期租金为基数,自每期逾期之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
3、被告天力新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邦银金融律师代理费 60,000 元;
4、被告天宜新材、吴佩芳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被告天力新陶追偿;
5、原告邦银金融有权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 在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6、驳回原告邦银金融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6,446 元、保全费5,000 元,由原告邦银金融负担 诉讼费29,877 元,被告天力新陶、天宜新材、吴佩芳负担诉讼费106,569 元、保 全费5,000 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原被告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最终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该判决最终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会对公司 的现金流、资产状况以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 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继 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尽管北京一中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 但不代表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 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 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5.14 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 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连续两年经营业绩大额亏损,各板块业务经营持续承压。公司于2026 年2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3)。报告期内,公司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305.58 万元,同比 下降10.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628.23 万元,同比下降 47.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2,829.66 万 元,同比下降27.20%。《2025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涉及的2025 年度财务数据 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目前,公司偿债能力有限,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公司 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 已被法院查封冻结。同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查封冻结,部分募集资 金账户资金被法院强制划扣,已直接影响对应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拨付,存在导致 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进而对项目建设及生产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流动资金规模较大,多数银行账户受限,对公司日常 经营收支已产生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目前,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 一步加剧资金压力。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可能
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被拍卖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进一步上升。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