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德邦科技(688035)公司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德邦科技股票代码:688035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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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目录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三 关于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四 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五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1

议案六 关于预计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12

议案七 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情况的议案 ........13

议案八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4

议案九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 15

议案十 关于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

附件一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1

附件二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1

附件三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7

附件四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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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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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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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 14点30分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路 3-3 号9号楼5楼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情况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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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10、 《关于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一) 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二)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三) 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以上信用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总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为便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授信、贷款等相关事宜。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进行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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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5日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包括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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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5日

议案三:

关于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制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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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5日

附件一:《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四:

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财务情况,编写并向公司提交了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起草并向公司提交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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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5日

附件二:《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五: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005,835.3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01,282,284.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224.00万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42,67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6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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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5日

议案六:

关于预计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

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3)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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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5日

议案七:

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情

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

(3)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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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5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永拓”),具体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经过认真客观地审计工作,永拓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认为永拓在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建议公司继续聘任永拓为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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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5日

议案九: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46.12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002.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254.40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48.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永证验字[2022]第21002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方向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截止2022年末已投入募集资金
1高端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38,733.4838,733.4831,793.18
2年产35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13,361.8811,166.480.00
3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7,906.4314,479.230.00
合计70,001.7964,379.1931,793.18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情况

(一)年产35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

1、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经公司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年产35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四川德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该实施主体现有的新能源及电子信息封装材料建设项目共同实施,充分利用其土地及公辅工程、设施、设备及配套建筑等,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变更后年产35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可大幅节约相关投资,投资总额由13,361.88万元变更为6,241.9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11,166.48万元变更为6,241.99万元,调减金额为4,924.49万元,其中3,211.62万元拟用于上述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追加投资,剩余部分1,712.87万元及相关利息及理财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变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
年产35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德邦(苏州)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德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318国道北侧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12号
投资总额 (万元)13,361.886,241.99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11,166.486,241.99

3、变更后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四川德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2MAC89A6B0K
成立日期2023年2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陈田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1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调整前调整后
一、建设投资11,791.455,174.54
1工程费用9,801.674,984.96
1.1厂房建造费用6,279.942,160.00
1.2设备购置费3,419.162,742.68
1.3设备安装费102.5782.28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15.5288.12
3预备费用174.26101.46
二、铺底流动资金1,570.441,067.45
合计13,361.886,241.99

(二)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更好地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经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德邦(昆山)材料有限公司,并相应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本次变更后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17,906.43万元变更为17,690.8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14,479.23万元变更为17,690.85万元,差额部分3,211.62万元拟使用年产35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调减资金。

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变更项变更前变更后
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德邦(苏州)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德邦(昆山)材料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318国道北侧昆山市千灯镇朱家山路西
投资总额 (万元)17,906.4317,690.85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14,479.2317,690.85

3、变更后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德邦(昆山)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25A9JD1J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日
法定代表人解海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汶浦东路21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调整前调整后
一、建设投资17,906.4317,690.85
1工程费用16,705.6315,559.34
1.1研发建筑建造及装修费用8,503.2011,462.34
1.2设备购置费8,000.003,977.67
1.3设备安装费202.43119.33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9.701,784.62
3预备费用351.11346.88
二、铺底流动资金0.000.00
合计17,906.4317,690.85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等相关事项,系公司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保障其有效实施的需要,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5日

议案十:

关于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较好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编制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三。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5日

附件三:《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一: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董事:

2022年度,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2年公司继续坚持自主可控、高效布局业务策略,聚焦集成电路、智能终端、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聚焦核心和“卡脖子”环节关键材料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凭借对电子封装材料的深刻理解、完全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平台体系以及对客户需求的精准把握,形成了覆盖晶圆加工、芯片级封装、功率器件封装、板级封装、模组及系统集成封装等不同的封装工艺环节和应用场景的全产品体系,满足下游应用领域前沿需求并提供创新性解决方案,与行业领先客户的合作关系更加紧密。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90%,连续几年实现较快增长;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09%。

2022年9月19日,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6.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14.87亿元,公司的资本实力及融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募集资金主要投向高端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年产35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快速扩充产能,更有效满足客户需求;有助于引进高端科研人才,为公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决议内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内容
12022年度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3月16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2年度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6月15日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32022年度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8月8日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豁免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42022年度 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9月30日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第十次会议登记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2年度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2年度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代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的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实施。

3.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高端封装材料引领者,以“技术创新、突破增长、高效运营、规范管理”为发展战略,“务实、创新”的理念在集成电路、智能终端、新能源等应用领域深耕,并以战略新兴产业核心和“卡脖子”环节关键材料研究开发为战略落脚点,做产业链的国产化链接与延伸。公司同时积极探索新应用点,布局企业持续发展的新增长曲线。

公司将围绕中长期发展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宗旨,坚持技术创新、市场引领、客户导向,以大项目大客户为发展引擎,进行年度经营计划的评估、制定与执行,为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现提供明确路径。

2023年公司确定了“成为新能源行业领导者、半导体行业国内头部供应商、智能终端行业主流供应商、高端装备行业重要供应商”的发展目标,并针对四个应用领域提出了客户的战略主张,旨在促进企业规模化增长,为员工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依据价值取向,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了支撑公司未来三年发展的十项战略举措,并确定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明确了研发产品、技术、应用三大平台建设,战略客户协同等重点工作事项及新能源山头项目、半导体灯塔项目等关键指标,为公司2023年业绩目标达成及规模化发展提供关键支撑。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会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提升公司运作质量,树立良好的公司市场形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5日

附件二: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一部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公司经营工作稳健有序,依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9亿元,同比增长58.90%,主要原因是:(1)集成电路封装材料领域,新客户拓展、新产品开发取得成效,产品导入顺利推进,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2)智能终端封装材料领域,借助标杆客户效应提高行业渗透率,通过开发新客户群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克服细分行业、宏观经济等各种不利因素,营业收入较去年实现小幅增长;(3)新能源应用材料领域,牢牢抓住动力电池行业高速增长机遇,及时扩充产能,动力电池封装材料营业收入较去年实现较大幅度增长;(4)公司在高效叠瓦光伏组件封装材料、高端装备应用材料等领域业务稳定发展,对于公司营业收入的稳步提升起到了支撑作用。

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亿元,同比增长62.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0亿元,同比增长

58.19%,主要原因是:(1)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相应带来净利润规模的提升;

(2)得益于规模效益,公司期间费用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费用控制情况良好;

(3)公司于2022年四季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取得了部分财务收益。

主要会计数据如下列表格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928,520,323.32584,334,374.6458.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005,835.3675,885,892.086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0,286,071.8863,395,382.4558.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82,904,554.0712,390,066.12-769.12
净额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05,120,896.30594,631,812.06270.84
总资产2,583,417,309.40824,275,736.37213.42

第二部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采取内部培养、外部引入、校企合作等多渠道,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团队实力,保持自主创新优势;逐步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紧跟大客户产业链,不断提高国际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坚持自主可控、高效布局业务策略,聚焦集成电路、智能终端、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扩充产能,提升交付能力,实现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不断强化组织管理能力,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持续提升品质、提升盈利能力,实现利润持续增长。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仅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5日

附件三: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较好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做出决议: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

1、《关于审议<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1年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召开的3次监事会会议,其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发表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和细致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以及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五)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司面临着更加有利的市场竞争环境,但也面临着更多监管和更大的挑战。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监事会将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公司财务情况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监事会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收支和重大决策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确保公司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公司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依法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和勤勉尽职的意识。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四: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德仁先生、唐云先生、王福利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杨德仁,男,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出生于1964年4月,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中国科学院院士。1991 年 7 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材料与科学工程学院博士后、副教授、教授;目前兼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院长、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首席科学家。现任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美科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邦科技独立董事。

唐云,男,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66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年 7月至2013年4月,历任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副处长、财务处长、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氨纶及芳纶礼品公司经理;2013年4月至2018年6月,任烟台华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烟台蓝天新大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福利,男,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69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8月至1992年6月,任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大教师;1992年6月至2017年9月,历任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助审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专职审委会委员、院长助理、副院长;2017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合伙人会议主席。2020年12月至今,任德邦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前,我们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们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我们对2022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独立董事职责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对各议案均投出了赞同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共发表独立意见2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公示的责任与义务。

报告期内,我们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杨德仁36不适用001
唐云36300不适用
王福利36300不适用

(二)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管理、研发及商业化进展以及内部控制等;我们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此外,我们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报道及舆论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并向公司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我们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进行了审查,认为聘任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经审阅上述人员的简历,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我们对2022年度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工作,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促使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有效实施。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4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以及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德仁、唐云、王福利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