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营业收入(R)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归属的比例(X),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R | 归属比例(X)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2023年 | R≥130%A | X=100% |
85%*130%A≤R<130%A | X=R/(130%A) | ||
R<85%*130%A | X=0 |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2024年 | R≥130%A*125% | X=100% |
85%*130%A*125%≤R<130%A*125% | X=R/(130%A*125%) | ||
R<85%*130%A*125% | X=0 |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2025年 | R≥130%A*125%*120% | X=100% |
85%*130%A*125%*120%≤R<130%A*125%*120% | X=R/(130%A*125%*120%) | ||
R<85%*130%A*125%*120% | X=0 |
注:1、上述“A”代表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下同)。
2、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R | 归属比例(X)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2024年 | R≥130%A*125% | X=100% |
85%*130%A*125%≤R<130%A*125% | X=R/(130%A*125%) | ||
R<85%*130%A*125% | X=0 |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2025年 | R≥130%A*125%*120% | X=100% |
85%*130%A*125%*120%≤R<130%A*125%*120% | X=R/(130%A*125%*120%) | ||
R<85%*130%A*125%*120% | X=0 |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 卓越(A) | 优秀(B) | 良好(C) | 不合格(D)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100% | 80% | 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限制性股票各考核年度同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5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