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解海华之外的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由陈田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到会人数为8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公司董事会以记名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7月2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0.9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授予2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田安先生、王建斌先生、林国成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