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10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