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12月0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解海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到会人数为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以记名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89.0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
4、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