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红松)

查股网  2024-04-20  德邦科技(688035)公司公告

我作为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宋红松,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生于1969年8月,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1991年7月至今,历任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助理工程师、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博士研究生等。目前担任烟台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兼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会理事,青岛仲裁委员会和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2023年12月至今,任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我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当选至报告期末,公司召开了2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 次数实际出席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签字参加会议
宋红松21100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暂未召开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我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生产现场,加强了对公司产品性能、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了解。同时,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经办人员共沟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进行了解。公司也积极配合我的工作开展,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我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新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后,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认真阅读了公司在2023年度披露的定期报告,及时与公司审计部和财务部进行了沟通,了解公司审计和财务工作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由于任职不到一个月,本人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帮助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以下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新增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陈田安为公司总经理,王建斌、陈昕、于杰、徐友志为副总经理,于杰兼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我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以及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查阅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文件,就任职前报告期内的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查,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等各方面情况。就任后,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红松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