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 人解海华先生、陈田安先生、王建斌先生、陈昕先生和林国成先生(以下统称“各 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鉴于各方于2025 年9 月签署的《一致行动 协议书》(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协议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基于公司 未来发展需要和各方共同利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 效率,各方继续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的背景情况
解海华先生、陈田安先生、王建斌先生、陈昕先生和林国成先生于2025 年 9 月签署了原《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 策等诸方面保持一致行动,若各方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 一致时,应当以表决的方式按照票数多数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有效期为一年。
在原《一致行动协议书》的有效期内,上述股东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 的约定及承诺,未发生违反原《一致行动协议书》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海华先生直接持有15,116,354 股公司股票,此外, 解海华先生持有烟台康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汇投资”)3.54% 合伙份额,并担任康汇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中康汇投资持有公司4.18%股份; 解海华先生持有烟台德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瑞投资”)83.49% 合伙份额,并担任德瑞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中德瑞投资持有公司4.02%股份。 陈田安先生直接持有3,145,456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1%。王 建斌先生直接持有8,703,115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2%。陈昕 先生直接持有1,774,223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5%。林国成先
生直接持有13,208,201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29%。一致行动 人合计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53,610,77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7.69%。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权利义务
1、协议各方承诺,自协议签署日起,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决策 中保持一致,对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在内的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决策 事项依法行使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及决策权等方面保持一致: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其报酬;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 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 票或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重大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 资产收购与出售等股东会决策事项。
2、不得将股份表决权委托第三方(如委托、信托)。
致。
3、如在董事会中任职或提名董事人选的,在董事会决策程序中亦需保持一
4、不论各方直接还是间接控制的股份及其表决权,协议约定之一致行动事 宜均适用。
(二)特别规定
若无法达成一致,按照票数占优原则(每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 一致行动的决定,各方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
(三)有效期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7 年9 月18 日。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仍为解海华先生、陈田安先生、王建斌先生、陈昕先生和林国成先 生。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 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 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