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源科(平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源科基金”)持有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4,008,64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6%。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源科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源科基金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源科(平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乡产业服务中心 |
成立日期 | 2016-02-29 |
营业期限 | 2016-02-29至2024-04-30 |
注册资本 | 15,977.8万美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28MA3466ARXA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源科(平潭)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经营范围 | 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限制禁止类,不含负面清单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Gaintech Co. Limited 讯发有限公司,81.1125%; Atman Fund II LP,6.2649%; Fontaine Capital Fund ,L.P.,5.3562%; Substance Investments Limited,5.0120%; PVG GCN VENTURE, L.P.,1.2530%; |
源科(平潭)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14%。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谭昌文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男 | 中国 | 中国台湾 | 是(台湾)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1月4日,源科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此次权益变动后,源科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95,294,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1%。
(2)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2月14日,源科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8,0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此次权益变动后,源科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87,244,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1%。
(3)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1月16日,源科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8,29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且在此减持期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总股本变更为801,690,950股,源科基金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2%。本次权益变动后,源科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78,952,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5%。
(4)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22日,源科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此次权益变动后,源科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70,552,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0%。
(5)2021年12月23日至2023年4月10日,源科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6,5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且在此期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总股本变更为803,950,350股,源科基金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2%。此次权益变动后,源科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数量合计64,008,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6%。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源科基金 | 103,694,149 | 12.96 | 64,008,649 | 7.96 |
103,694,149 | 12.96 | 64,008,649 | 7.96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源科基金出具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