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芯源微股票代码:688037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溯街16-1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3年5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 释义 | |
芯源微、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2月23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2,712,64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2%;于2023年3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870,35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4%;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5月31日通过融券出借1,021,5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此外,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总股本的0.04%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溯街16-18号 |
法定代表人 | 郑广文 |
注册资本 | 1,750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12738689238K |
经营范围 | 高新技术项目投资与管理;房屋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仓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除外)服务;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安装、调试;机电设备研发、生产;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销售;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02-07-22 至 【无固定期限】 |
联系电话 | 18240043536 |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1 | 郑广文 | 82.86% |
2 | 沈阳天广投资有限公司 | 17.14% |
合计 | 100.00%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郑广文 | 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沈阳 | 无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持股比例 |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富创精密 | 688409.SH | 16.91% |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不适用。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因融券出借股份致持有公司股份减少,此外,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和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因融券出借股份致持有公司股份减少,此外,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芯源微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4,332,430 | 15.47% | 9,727,930 | 10.4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332,430 | 15.47% | 9,727,930 | 10.47% |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和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因融券出借股份致持有公司股份减少,此外,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累计变动减少超过
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2月23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2,712,64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2%;于2023年3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870,35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4%;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5月31日通过融券出借1,021,5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此外,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总股本的0.04%。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 种类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 比例 |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 融券出借 | 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5月31日 | 人民币 普通股 | 1,021,500 | 1.10% |
询价转让 | 2022年12月23日 | 人民币 普通股 | 2,712,647 | 2.92%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1日 | 人民币 普通股 | 870,353 | 0.94% |
其他 | 2023年5月24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04% |
合计 | - | 人民币 普通股 | 4,604,500 | 5.00% |
注:变化方式“其他”是指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融券出借所涉1,021,500股芯源微股份未归还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广文
签署日期:2023年5月31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6号 |
股票简称 | 芯源微 | 股票代码 | 68803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溯街16-1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询价转让 、融券出借、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4,332,430股 持股比例:15.4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9,727,930 股 持股比例:10.47% 变动数量:减少4,604,500股 持股比例: 减少5.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 方式:股份减少及被动稀释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广文
签署日期: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