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5  芯源微(688037)公司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9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宗润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宗润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共涉及限制性股票2万股。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62名调整为16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8万股调整为126万股,预留部分数量不变。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

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关联董事宗润福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8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50.00元/股,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12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关联董事宗润福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公司董事胡琨元先生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经讨论,本人认为对公司核心骨干进行股权激励是合理且必要的,能够有效吸引和留用人才;但由于无法对未来几年全球及国内半导体产业发展前景做出准确判断,因此投弃权票。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