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30  芯源微(688037)公司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

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