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6-08-08  芯源微(68803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688037证券简称:芯源微公告编号:

2026-027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张新超持有公司35,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78%,股份来源为其他方式取得。

汪明波持有公司80,9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01%,股份来源为其他方式取得。

程虎持有公司88,7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40%,其中IPO前取得30,000股,其他方式取得58,798股。

刘书杰持有公司46,6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31%,股份来源为其他方式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张新超、汪明波、程虎、刘书杰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张新超拟减持不超过8,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045%。

汪明波拟减持不超过20,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100%。

程虎拟减持不超过22,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110%。

刘书杰拟减持不超过11,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58%。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张新超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持股数量35,960股
持股比例0.017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35,960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汪明波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持股数量80,930股
持股比例0.040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80,930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程虎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持股数量88,798股
持股比例0.044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30,000股其他方式取得:58,798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刘书杰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持股数量46,690股
持股比例0.023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46,69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过去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汪明波26,9760.0134%2025/11/6~2025/11/6128.02-131.902025/9/26

注:“减持比例”按照公司当时总股本201,627,296股计算填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张新超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8,99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4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990股
减持期间2026年8月28日~2026年11月2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汪明波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0,232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1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0,232股
减持期间2026年8月28日~2026年11月2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程虎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2,199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11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2,199股
减持期间2026年8月28日~2026年11月2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刘书杰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1,672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5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672股
减持期间2026年8月28日~2026年11月2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根据公司《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程虎承诺:

“自沈阳芯源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沈阳芯源股份;自所持首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沈阳芯源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各位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各位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