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严圆女士主持。会议议程及决议如下:
1. 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审议《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