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11点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的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严圆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28)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