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关于监事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一、 监事辞职情况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范敏女士的辞职报告。范敏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范敏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范敏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范敏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之前,范敏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范敏女士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范敏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刘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刘斌,男,1971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执行副经理、执行经理,武汉光谷广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东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执行经理。除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刘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