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严圆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拟购买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拟购买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购买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关于拟购买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