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信息: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红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1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010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故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 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32,433.8091万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2.0125万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232,381.796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562.00万元(含税)。
如在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 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披露《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自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520,125股增至2,589,499股。因此,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589,499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2,321,748,592股。
基于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如下:
调整后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255,619,967.26÷(2,324,338,091 -2,589,499)≈0.11010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位)。
上述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55,619,967.26元为未考虑四舍五入的实际应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0.11010×
(2,324,338,091 -2,589,499) = 255,624,519.98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010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位),利润分配总额为255,624,519.98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