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信息: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黄新炎先生、彭捷女士具体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法定持续督导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由于黄新炎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李艳梅女士接替黄新炎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此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李艳梅女士和彭捷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黄新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
李艳梅女士简历李艳梅,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信息传媒行业组执行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了英利汽车、用友网络、华录百纳、能科股份、中文在线、中科金财、同方股份、机器人、中国软件、永辉超市、沧州明珠等多个再融资项目,神州泰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以及海光信息、慧辰资讯、英利汽车、步长制药、新大新材、哈尔斯等多个IPO项目。李艳梅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