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信息: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1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20,125 股股份,相应将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24,338,091 元减至人民币2,323,817,966 元。
具体内容如下: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公司于2026 年9 月28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以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于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的,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鉴于公司在3 年期限届满前未将该部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对应的520,125 股股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24,338,091 股减少至 2,323,817,966 股,注册资本将由2,324,338,091 元减少至2,323,817,966 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12 日、2026 年9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
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 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 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6 年9 月29 日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工作日 9:00-12:00、13:00-18:00)
2、申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 号中关村软件园27 号楼C 座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82177855
5、电子邮箱:investor@hygon.cn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 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 电子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