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关于注销及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4  必易微(688045)公司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及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一、注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为满足购买理财产品的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帐号:7559219423101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

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帐号:755921942310105)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且不再使用上述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近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开户机构开户名称账号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4250121298000000013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