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11-08  必易微(68804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11月

目录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6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合伙企业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国际创新谷8栋A座8楼公司培训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朋村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247.8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26.29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247.88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0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