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04  必易微(688045)公司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4月3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佳先生召集和主持,召集人在会议上就本次紧急事项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4月3日为授予日,以1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7.05万股。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能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关联监事王晓佳、赵晓辉回避表决,该议案无法形成决议,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三)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关联监事王晓佳、赵晓辉回避表决,该议案无法形成决议,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